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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定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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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金子奚睡到半晌午才起。昨夜宿醉,今日起来头痛的不行,磨磨蹭蹭起了床,传了早膳过来。

“这清汤小面窝鸡蛋,真不错。”

金子奚一边吃一边赞赏着。今日厨房来送的小面正和他意,一口面条一口热汤混着下肚,胃里顿时暖吱吱的。

一旁的小侍女道:“这是大小姐亲手做的呢。”

金子奚嗦起一根面条猛地抬头,脸色一变:“你怎么不早说!早说我就慢慢吃了,囫囵一顿,都没细细品尝呢!”

小侍女接着说:“大小姐还给你煲了粥。”

金子奚眼眸一亮,迫不及待起来:“快,端上来。”他心中大喜,没想到多了个妹妹,有这么多好处。

小侍女将热气腾腾的粥端上来,金子奚就跟小狗嗅食一样,把头埋在热气里深闻:“好香啊!有凤梨的味道!“

“这一颗颗像珍珠的小圆子是什么!”金子奚扒拉着碗里的东西,舀起尝了一口:“哇,甜滋滋的,里面包着的是芝麻!”他拍了怕手,笑的率真可爱。

就连小侍女都觉得他可爱。

金子奚开心起来,喜欢手舞足蹈,同小孩子一般,虽说今年已经十九了,但心性远远不及此。他在边沙长大,那边的风土人情也亦是淳朴,所以他的性子最是单纯。

温轻轻特意向别人打听了金子奚的饮食喜好,知道他喜食甜食,所以给他做了甜口的粥。

温轻轻是这样想的,虽说与金止慕的父女之情到目前为止还比较淡薄,但她毕竟顶了一个金府千金的名号,她不能光享福却什么都不做。她对金家父子不算讨好,却也是多担一份责任,毕竟目前的身份不是光靠那点子半路凑来的亲情就能维持下去的。

“哥哥。”

温轻轻来找金子奚,刚好碰见了他在一碗甜粥面前没出息的样子。

金子奚立马坐直身子,神色开朗:“妹妹啊。”

“哥哥。身体舒服些了吗?”

沾染了门外的寒气,温轻轻的鼻尖红彤彤的,像个玉雪瓷娃娃不小心蹭花了色。

金子奚笑嘻嘻道:“舒服多了,谢谢妹妹关照,妹妹可真好。”

“哥哥,给你做了个围脖,也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

温轻轻一边说,一边从秋禾手里拿过一只黄金琥珀色、毛绒绒的围脖来。

“这是黄金貂毛做的,毛稠密软和,触感细腻,听说边沙比盛京要冷的多......”

金子奚接过围脖,用脸贴了贴,像流沙一般细密柔软的触感让他的心头不禁漫上一股子暖意:“好舒服,比我以前的都要舒服!妹妹!哥哥很喜欢!妹妹你真好!还从来没有人给哥哥做过这些东西呢。”金子奚不知道什么时候,“妹妹真好”成了他与温轻轻聊天时的口头禅。

温轻轻莞尔一笑,笑眼弯成一抹清绝的倒弦月,琥珀一般的瞳仁之中流淌出细腻的星泽来。

“哥哥喜欢就好。”

听金止慕说,金子奚是哥哥嫂嫂的孩子,哥哥嫂嫂在边沙御敌时被贼寇所杀,金子奚年幼,被过继到他名下。金止慕对金子奚从来都是严苛教导他的武功,再放纵他的天性,养成了他如今的性格,像一只自由自在纵横苍穹的猎鹰,率真而不为。

金子奚什么都不缺,唯独缺一些像温轻轻现在对他这样,比较温柔细致型的关爱吧。

“妹妹,你不是说想学射箭?哥哥今天就教你。”

金子奚三下两口把粥喝完,匆匆擦了擦嘴。转身拿起自己的爱弓,他心血来潮,想起一起出是一出。

“好。”

温轻轻刚答应,就被金子奚拉出了门。

*

求亲。

在沈微催促下,杜庭诀代父提亲的事情提上了日程。

杜庭决亲笔拟了一份漂亮的贴子,带上前去金府拜访。

天启习俗,若有意求娶,都需要先向女方家拟一份贴子,上面要写男方父辈先人的名讳,以及男方的土地、财产、官衔。

沈微的帖子,除了父辈先人那一栏空着,其余部分,堪称完美。年纪轻轻就官居一品,没有父母做靠山,因为他本人就是一座山......宅院早半年就已经买好,如今也修茸完毕,直接入住都可。

人品那一栏——沈微为人刚正不阿,不结党,不营私,公务上一丝不苟嫌少出错,继任以来手头拿下的案子多如牛毛,这是朝中官宦都知道的。

外貌那一栏——颜若冠玉,丰神俊貌,且武功一绝,怎么看都是上好的佳婿。

如若不是金止慕与贺九州两人向来不对付,杜庭决上门递帖子的时候,金止慕的脸色应当会再好看一些。

第二日,沈微亲自上门,送了一坛许口酒。许口酒作为许婚信物,是必不可少的。酒口用花络罩着,簪着温轻轻最喜欢的花,一尺雪,芍药的一种品种,纯白若雪,细如鹤翮。再用红绸系在担子上,叫“缴檐红。”

这时,金府会回敬男方淡水两瓶,活鱼一双,镶金玉筷一对。这个叫做“回鱼箸”。

这算是双方都有意了,接下来就是定亲环节。定亲之前,男方要先下达彩礼。

沈微居然行了十六担彩礼前来。亲王嫁娶最多也才十七担。

金止慕本想吊吊沈微那小子,结果一看对方直接放下了十六担彩礼,他表面上也不好从中多阻,就近定了婚期。他三月后便要离京重回边沙,自然是要在他走之前亲眼看着自己的女儿出嫁。最后同杜庭诀,以及两家媒人商讨,将婚期定在了一月初五,听阴阳人说,那天是个好日子,大吉,宜嫁娶。

距离婚期不过还有一个半月。按理说,这一个半月,男女方是不宜再见面的。可温轻轻每日照例要去司药署打卡上班,故此每天都能与沈微碰面。

但沈微一点也不满足每天光见面就足够了。

梅园的墙头,沈微翻的比夜里的野猫都勤快。

从前在镜花阁时,沈微就喜欢翻窗。如今,这个习惯是一点都未变。

梅园与金子奚的竹园相邻,沈微好几次就差点被敏锐的金子奚给逮到了。金子奚天真以为墙头那不寻常的动静真是野猫多,他怕惊扰了妹妹,就让奴仆把墙头插满明晃晃、尖细细的琉璃碎渣子。

当然这根本拦不住沈司命——温轻轻常常第二日醒来,被窝里忽然多了一个人。

沈微给的理由是:“冬天太冷了,我体寒。你身为司里的医师,有必要帮我治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