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子爷,纵然果果有错,妾身也没有尽到管教之责,但……但您也未免太狠心了。从前世子妃不讨喜,您便打发她去住芊眠院,如今妾身犯错,您又打发妾身去秋千院,您不怕旁人议论你薄情寡恩吗?”萝月情绪激动,仍在为自己辩解。
萧霁语调冷淡,并未被萝月的说辞干扰,“我本就是一个薄情寡恩之人,你是今天才认识我吗?”
“原来,我这么讨厌啊……”萝月的嘴角扯出一个笑容,眼里却含着泪,“也是,是我糊涂了,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招人喜欢的人,我错了,我不该仗着你的宠爱而有恃无恐……哦,不对,我从来没有得到过你的宠爱,一切都不过是我自欺欺人罢了,你将我收进府不过是碍于情面,对吧,世子爷?”
萝月今年才入府,是王府里得世子赏赐最多的女人,世子甚至还为她在宝华街里开了一间售卖胭脂水粉的铺子,店铺的全部收入都被萝月收入囊中,若有亏损,则由世子替她兜底,可京城中属宝华街最繁华,京中的女人们向来爱花钱,萝月只赚不赔。都道世子最是宠爱萝月夫人,若不是出身商贾,将来取代顾繁衣也是大有可能。
今年年初,萧霁参加了一个北方来的皮货商人组的饭局,那皮货商人在北方颇有名气,算是一方大贾,到了京城便通了关系邀请京中几位官员一同吃饭,席间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众人酒过三巡,有人提出投壶助酒,刚开始投入游戏的众人兴致勃勃,可不多久,一大半人便没了热情,原因在于那皮货商人连连得胜,未逢敌手,甚至大放厥词,席间众人,谁若是胜了他,便将女儿嫁给他。
皮货商人的女儿便是萝月,想要来京城见识一番,父亲本并不同意带她出门,赌气了好几天,最后拗不过她,捎带上她一同进京行商,因跟在父亲身边进出,都传皮货商人有个漂亮女儿,来饭局的人也都略有耳闻。
此言既出,席间又活跃起来,可依然没人胜他。
彼时的世子喝得醉醺醺的,看见皮货商人得意洋洋的模样十分不屑,歪歪扭扭地上前与他比试,他身子不稳,找了半天准头,可基础良好,最后竟然险胜了皮货商人。
萧霁给他倒了一杯酒,“罚酒!”
皮货商人久逢敌手,欣然接过,可这一喝,却与萝月天人永隔,他此前已喝了许多,这杯不过是去鬼门关的临门一脚,临死前还不忘拉着萧霁的手告诉他萝月住的客栈,自己言而有信,要将女儿嫁给胜他之人。
萧霁摸着眼前人已经停止的脉搏,瞬间清醒过来,人多口杂,既已应战,怎可轻易反悔,事后询问萝月的意思,她家中已无旁的亲眷,甘愿随世子入王府。
萝月出身商贾之家,母亲难产而亡,父亲对她格外宠溺,养成了刁蛮张扬的脾性,后面入了王府,世子对她也算恩宠有加,即使是在王府这样比寻常人家森严许多的家中,她也没有刻意收敛,高兴不高兴全挂在脸上。
直到此刻,萝月才知道,她就像是世子的宠物,还是可有可无的那一种,是他诸多爱好之中的小小一个,高兴了就赏礼物,生气了也可以立马抛弃。
“即使是一个不被看重的世子妃,也比我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受宠的夫人重要多了……”</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