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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医书。
最基础的那种入门书,并不稀有,别说京师城和中都城的大书肆了,就连小小的洪塘湖所城都能买到。只是新书固然好,但上头一没有断句,二也没有笔记,哪有从徐家借来的旧书实用。
“这两本是我从‘妙手堂’借来的,六妹有空的时候可以先抄下来,再慢慢看。”
杨五花从沈邵风手里接过旧医书,随手翻了一眼,上面没有配图,只印了墨字,边上还有朱笔写的密密麻麻的小字,也就懒得细看,转手就递给杨六花。
杨六花倒是饶有兴趣地翻看了一下,问姐夫:“那我是不是要准备拜师礼?”
杨五花也带着同样的疑问看向沈邵风。
在古代,这一类民间医馆,医术一般都是祖传的,想要拜师并不容易。不光需要正正经经的举办仪式磕头拜师,还得和工匠学徒一样,给师傅端茶递水洗衣等各种伺候,她哪里舍得六花儿吃这个苦。而且这“师”也不是说拜就能拜的,一般都得先考察几年,观其品性,看其是否能吃苦耐劳,又是否有仁心、有天赋。一通考验加打杂下来,再一点一点学起,想要小有所成,能给人诊脉开药,最少也得十年之后了,这并不是她所期望的。
在杨五花看来,杨六花也就是记性特别好,对花花草草感兴趣而已,与其让她断症开药,还不如让她直接种草药呢。而她之所以学医,本也是起于杨小花同小徐大夫的玩笑之言,不见得就是她本人特别热衷这事。兴许就和她之前住在崔家学茶学棋学画那样,跟参加个兴趣班差不多。当事业?还是算了吧。
“那倒不用,太正式了反倒不好,称呼也不用改,还跟以前一样。”
沈邵风的想法,其实同杨五花一样,觉得杨六花又不是真的要当大夫,自是不用那么麻烦,只学些日常的养生之道就可以了,顶多以后有个头疼脑热的,自己能简单治治,而不是将来靠着行医治病谋生。
所以他只是先借了医书,让杨六花先自己先慢慢看上一遍,等了解个大概,再去找老徐大夫讲解。
既然不是正式的磕头拜师,也不是要进医馆当学徒药童,而是以杨六花看书自学为主,自家只在闲暇之余帮忙答疑解惑,老徐大夫也就没什么意见,只略略考虑了片刻,便当场答应了。
杨六花得了“新”书,当下就回去裁纸,准备抄写了。
抄书这种事情,她可没少做。不光她自己的书,还有杨小花的书,甚至庄上孩子们的特编课本,也都是她抄写的。
虽然此时活字印刷术已经很普及了,那些基础的启蒙读物也很便宜,但杨五花依旧选择自家⼿抄。⼀来是为了巩固功课,二来还能顺带练字,更为关键的是,反正抄书的不是她⾃己。
看到杨六花抄书,杨五花突然想到了庄上的孩子们。按照计划,念完了她特编的教材,那些孩子们便会开始学《三字经》,继而是《百家姓》。算算日子,也该开始慢慢给大家准备课本了。
杨六花多了一门功课,杨五花也就不好意思给她增加工作量。于是,可怜的杨小花,就成了她眼里接手抄课本任务的最佳人选,每日给她规定几张,作为她练字的功课。
孩子虽然多,但资质不同,进度也会不一样,所以倒无需⼀下子急着抄出来。只是小花儿⾃己的字还在初级阶段,能把单个字写得⼯整明⽩,已是⼗分难得,对于其他诸如,字号小巧统一、卷⾯整洁之类的要求,也就只能自己幻想一下,目前是根本做不到的。
是以,杨小花抄书的纸,都被裁得很大,比一般的书本大了两倍有余。写得好的,就先收集起来,到时候装订成册,写得不好的……那就换张纸重新写。
虽然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但杨五花在某些⽅面依旧是满节省的。⽐如说,妹妹们写坏了的纸。⽔墨⽑笔不比圆珠笔铅笔,哪怕是⽤廉价粗糙的桑⽪纸书写,反⾯也会多多少少渗透些墨渍,再练字也是不大合适的,但她不会直接扔,而是留着给⼩久儿涂鸦玩,反正在她眼⾥,⼩孩子画画那就是⼀团乱麻。⾄于浪费点墨,她倒是不在乎的。待到反⾯也利⽤完了,她也依旧不丢,还能拿去厨房留着⽣火⽤。
又过了几日,家里的换季衣裳总算是做好了。基本都是简单的纯色,考虑到即将入夏,都以浅色为主,这让想要穿成红彤彤的杨小花有些失望。
杨五花原本也没觉得怎样,可一看到自家小妹同周可心站在一块儿,一个是棉布做的粉衣黑鞋,一个是绸缎做的绣衣绣鞋,到底还是给她在新衣裳的襟口处,绣了几朵简单的小花,意思意思。
虽然依旧没有小伙伴的衣裳漂亮,但好歹她也有带绣花的衣裳了,杨小花也就不介意衣裳颜色清浅了,又重新欢喜起来。
解决完了衣裳,杨五花又开始琢磨起其他事。
“夫君……风哥哥……”杨五花狗腿似地把沈邵风按到杌凳上,一对小手温柔地敲打他的肩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