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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曾经是整个苏城最大的酒吧。
那里曾经整夜整夜地闪着五光十色的彩灯,城市里面感到寂寞的人们聚集在这里寻欢作乐,彻夜狂欢,不眠不休地消耗着宝贵的年华,最大,也最混杂。
这里不仅有无所事事的公子哥,也有普通的上班族,各行各业,各个阶层,龙蛇混杂,一杯酒下肚回归最原始的求乐本能,谁也不必谁高贵多少。
这就免不得出现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大家心知肚明,但能不能被光照到就全凭个人本事了,这其实就是建立在法律边缘的交易场,钱与色,欲与乐,信息与秘密尽情交换的存在,繁华又堕落,却从不缺乏客人。
但最近生意一向火爆的朝歌,却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门可罗雀,无人问津,门口的忽闪忽闪的彩灯像是还在怀念着昨日的繁荣,和哭诉着今日的萧条。
酒吧看着大概许久没人过来了,桌子椅子倒的倒,折的折,堆成了一团积了灰也无人来处理,但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久久不曾散去的酒香,整个屋子像是被人用酒洗过了一样。
“有人吗?”
门口的人推开虚掩着的大门,背着手缓缓踱步进来,边走边瞧,鼻子一直朝味道飘过来的方向嗅。
里面自然是没有人的。
昏暗的室内,空无一人,别说红男绿女了,连服务员和老板都不见,只有吧台那里还亮着一些黄黄红红绿绿的小灯,忽闪忽闪的,不仅没弄出情调来,反而使空无一人的房子气氛更加诡异了。
那人其实也就随便问问,做做样子,并不在意里面是不是真的有人,他一进来就直奔帘子后面的酒窖,那里散发出阵阵酒味,勾得他肚子里的酒虫子直翻滚。
“唉,算起来也好久没喝过酒了......唉,我太难了!”梦泊边自言自语,边往里面走。
他上次喝酒还是一千多年的事了。
黄泉乡险恶无比,连活人都没有,更别说酒了,所以在黄泉乡根本就见不到酒的踪迹,所以就那一次,张老头带了一壶人间的美酒进来,他忍不住多喝了几杯,结果就把自己心脏都给搭进去了。
从此只要他一提酒,东方日出的脸立马就板了起来,虽然平时就是板着的,但一提酒字就能板得特别严重。
东方日出那两只眼睛盯着你看的时候,一句话都不说,但那目光像两个冰锥子一样,能把人给活活戳死。所以堂堂黄泉之王,忘川之主,怂得跟狗一样,别说喝了,连提都不敢提。
自从上次之后,东方日出总是寸步不离地跟着他,难得他去了北海,还不趁机喝个够本那都对不起北海那些替他抗揍的可怜的小鱼小虾们。绝世唐门.jueshitan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