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郎的老婆潘金莲,见武松的时候就是叫“叔叔”,武松称呼潘金莲为“嫂嫂”。一直以来,王长庚对这个称呼都是不以为然,甚至当做笑谈,可是今天竟然用上了。
“一家人,莫客气!吃吧!猛子,单儿,你俩也来吃饭吧!”
老娘召唤,一家五口人围坐一起,喝清汤吃红薯。
王长庚吃了两口红薯,品味着其中味道,还别说,确实好吃。可是不能为了吃点儿绿色食品就要回到千年之前啊?手里捏着剩下的红薯尾巴,王长庚欲哭无泪。
“我这命咋这么不好呢?看看别人穿越,都是往王公贵族、达官显赫家族里面穿,男的穿过去当将军,女的穿过去做皇妃。我这倒好,穿的连裤子都没了。”
“你们看看这个家,就是低保户嘛!一日三餐能吃饱都做不到,还能干点啥?我再病了,哪有钱治病啊?都上社保了吗?到了二十一世纪,也得算特级贫困家庭,需要国家救济!”
“土地贫瘠、收成不好,穷点儿也认了,你还生那么多娃,算上我,眼见的三个男孩了!这还有个嫂嫂,肯定上面有个哥----呼啦啦生了一大堆啊!你们不懂结扎吗?养这么多娃,不累吗?”
“闹了半天,这是把我发配到宋朝扶贫来了!这不属于我的本职工作啊!是我欠你们的吗?我是一个医学博士,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大好前途向我招手,我不想在这里呆着!我要回去……”
“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想回二十一世纪,我想开轿车、住豪宅、喝红酒、吃牛排,娶个媳妇过日子。一定不会生这么多孩子,随缘就好!尤其要教育好,就算不再学医,也得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王长庚一边胡思乱想,口中嚼着极甜的红薯,听着几个家人的聊天。
“娘,您听说了吗!程屯那边闹瘟疫了,死了好些人啊!都在往四处跑,村前城隍庙那边还见了一个,一身疙瘩,躺下就没起来,最后是地保老爷找人给埋了。唉!”
“天灾人祸啊!两年大旱,今年也不知道收成如何,这日子,难啊!”
“娘,那可是瘟疫啊,猛子,你俩可要小心,千万别招惹上!”
王长庚新收的嫂子听了一二,赶紧劝诫三个小叔子。
“瘟疫?”王长庚眉头一皱。
古代的瘟疫,每次都会死很多人,十室九空,十人丧半!除了医药卫生管控不力,当政的朝廷不作为,也有各地的政府的责任。
赶上瘟疫的,就是命不好;遇到良医的,那就是上辈子烧了高香。
“我----出去走走!”王长庚吃了两块红薯,看了看天色渐黑,只想出去转转,先摸摸周边是何种情况再说吧!
沿着村中小路,看着明月郎星,山色青胧,河水微淌,田间稻麦黄穗,花香扑鼻,这个环境真是好啊!
走到河边,王长庚低头看着水面的影像,真把自己惊掉了下巴。
王长庚一身古装,唇上两撇胡子,长发束起,挽在脑后,一只竹簪别住。穿着一身农汉的衣裳,脚下一双麻鞋。
面貌倒也清秀,没啥变化,身体壮硕了一些,年纪却显苍老,总感觉已经三十多岁了,也许是身上太脏的缘故吧!
“这还是我吗?我这英俊潇洒的外科小生,人见人爱的帅哥暖男,怎么成这幅脏兮兮的叫花子模样了?犀利哥附体吗?就这个模样,亲妈也认不出来我了!”</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