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打斗过程,只持续了不到两分钟。
不知谁通知了医院保卫科,保卫科的科长带着两名工作人员赶了过来。
保卫科长身材矮小,瘦精精的,白白的皮肤,一头自来卷头发。
“住手,都别打了。”
保卫科长见我拿着刀,喇叭裤躺在地上。
根据“第一案发现场”的场景,初步判断是我持刀行凶。
“我们是医院保卫科的,我是科长,你快放下刀。”
一名保卫人员还没等我主动交刀,便把刀似抢似夺地拿了过去。
“你是哪里的?怎么在公共场所持刀行凶?”
保卫科长把小偷和见义勇为者的角色彻底弄反了。
“您误会了,不是他,他是帮我抓小偷的。”
丢钱包的女子终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不过话说回来,刚才在我和喇叭裤交手的时候,她也插不上手。
“抓小偷?”
“是啊,刚才他偷了我的钱包,是这位小同学先发现的,小同学要帮我追回钱包,他不给,他还拿出刀,他们就打起来了。”
女子指着躺在地上的喇叭裤,“他就是小偷,他的裤子口袋里还装着我的钱包,不信,你们搜。”
保卫人员一个按住喇叭裤,一个从喇叭裤口袋里摸出一个女式钱包。
科长打开钱包,发现里面除了现金,还有一张公交月票卡,月票上贴着一张一寸黑白照片,经过比对,就是女子本人。
人赃俱获。
证据确凿。
案件没有保卫科长想的那样扑朔迷离。
女子就是失主本人,喇叭裤就是小偷,我就是那个见义勇为抓小偷的。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保卫科长就已经主动上来和我握手,言语亲切,笑容可掬,对我恭维有加,什么好少年、后生可畏,说了一大堆,搞得我莫名其妙。
我一直认为优于别人,并不高贵,真正的高贵应该是优于过去的自己。
我脑袋一动,活动了一下脖子,打了个哈欠,揉了揉有点僵硬的脸。
“没有,没有,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我们会把他带到派出所的,你们二位能不能配合一下,一起去派出所做个笔录?”
保卫科长就是保卫科长,很熟悉执法部门的这些程序。
“我是来给姥姥买面条的,她就住在二楼的病房,她还在等着我去送饭呢。”
“那你先买面条,我们等你。”
保卫科长让两名工作人员先把喇叭裤带到派出所,女子也跟着一同先过去。
保卫科长直接到食堂窗口为我打了一碗炸酱面。
看看,这待遇,科长亲自为我打饭。
……
“姥姥,炸酱面来了。”
姥姥美美睡了一觉,针水已经打完,针头也拔掉了。
姥姥的手背贴着一块胶布。
妈妈正忙着给姥姥冲止咳的冲剂。
“怎么这么长时间?”
妈妈一边搅动药杯,一边接过饭盒。
“这位是?”
妈妈看我后面还紧跟着一个人。
“是医院的保卫科长。”
“保卫科长?”</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