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暮背着小包袱,拎着鞋袜,一边踩着剩下的雪球,一边拎着包袱,心情愉悦的哼着小曲,准备甩手而去。
“等等!”王仕远见林暮暮得逞的嚣张笑容,猛的发觉自己被她耍了。他伸手叫住林暮暮,问她:“我洗了,你当真愿意嫁我?”
林暮暮歪着头看着他,忽然冷冰冰的回道:“仕远哥哥,你如此着急的想要我嫁你,难不成是想借着我的背景,利用我师傅师叔和皇后娘娘的势力,在宫里大展拳脚?”
林暮暮的质疑像一个闪亮的巴掌狠狠的打在王仕远的脸上,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像打翻了染房里的染缸,瞬间呈现出各种情绪。
“把衣服拿来!”王仕远见林暮暮不动,伸手抢来包袱,扯出里面的衣服。他毕竟还是个少年,偶尔还是会有孩子气。
林暮暮的言行激怒了他心底的坚持和傲气,他偏要洗给她看,让她知道,他纯粹只是在为自己的过失负责,与权势无关。
林暮暮没想到他会下决心与自己死扛到底,冷不丁的见衣裳被他抢去,把手里的鞋袜一扔,上前跟他抢衣裳。
两人拉拉扯扯,不分上下,林暮暮心急如焚,怕他真得去洗,赶紧诓他:“仕远哥哥,这裙上的血是我的葵水,你不怕别人知道会看不起你吗?”
虽然王仕远一直怀疑这血迹,但林暮暮亲口说出来仍然很震撼。当下他愣住,手指松力,林暮暮趁机抢了过来。
王仕远回过神来,仿佛刚才想通了什么,咬着牙,欺身过来拽住裙角,往他这边拉,嘴里还自我安慰的说道:“这事你不说我不说,别人怎么可能知道?再说,给自家娘子洗,也不丢人!”
林暮暮下意识的去看他的手,手掌不大不小,手指不长不短,一如他的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中庸的个性隐藏了他所有的优点,坚持也变成了顽固。
王仕远因为长期与药材打交道,亲自采药晒药切药磨药,年纪轻轻,手掌却有厚茧。抢衣服时,不小心碰到林暮暮的手背,厚茧蹭得她生疼。
林暮暮一个恍惚,竟没有注意到,裙子被王仕远抢去。
王仕远兴奋的挥舞着她的裙子,好像在宣告他的胜利。
林暮暮却看着他的手发呆,脑子里全是墨渊那双修长温暖的大手。墨渊也采药晒药,灵鹫山上为了练丹整日的切药磨药,可是,为什么他的手却这样的平滑,没有半点厚茧,手指骨节均匀,指尖永远都干干净净,带着馥郁药香,特别的好闻。
“林暮暮,你怎么了?”王仕远见林暮暮呆滞的看着他,但目无焦距,在她眼前晃了晃手她也没有反应,以为她是在为刚才抢衣裳而生气,尴尬的抿着嘴,等了会,才说:“我会给你洗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既然说了我会负责就一定要负责,所以,我会给你洗衣裳的。”
林暮暮神情恍惚的抬起头看着他,站在他面前,刚好在他的肩膀处。他低头时,眼神里全是探究,如磐石般的坚定提醒着林暮暮,他虽然死板顽固不变通,但他真得很认真的看待这件事,没有半点玩笑。</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