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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别跑!赔我的灯谜!”没有理会青衣男人的问话,林萧阳一边在后面努力追着青衣男人一边气愤地喊着。
衣抉纷飞间,青衣男人一个起落跃到了另一片屋顶上。
点头,朱雀继续道:“当年我虽侥幸逃过一死,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却是再也找不到我的容身之处。我在九国中以乞儿身份游荡十载,被人追打、与狗争食……每日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每年寒冬我都觉得我会熬不下去!直至那年遇见爷,我才算重新过上了常人的生活。正儿如今五岁,还有十年才能参加科举。十年时间,对爷而言,足够了!以正儿的才智,只要正儿能踏上仕途,跻身朝堂,对爷,绝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助力!爷于我的恩德,我真的无以为报,但是正儿,可以!”
那连成一片的灰色屋顶,此刻竟是起到了供青衣男人和林萧阳追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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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百里家,上,忠心君王,下,爱护百姓,上数五代皆在朝为官,从未出个一个奸佞贪臣!凭什么因为她的一己之私,就要我们满门忠臣背负污名下黄泉!这个仇,我此生都不会忘!
“嫂夫人呢?”林知吾突然转移了话题。
索性那些灯笼都挂的较高,即便遇上挂得低的灯笼,那些奔逃的行人也有意识地避开烛火,害怕引火烧身,否则,这灯街早就起火了。
但是,朱雀却必须将他疼爱如斯的独子送进那个充满阴谋,那个一句话一件小事就可以决定一族之人生死,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阴谋集中地!
朱雀哂笑了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若不是爷,我当初哪能娶到宓儿为妻?对了,宓儿前些日子还念着她有几年没见过爷了,还说爷喜爱梅花酿,宓儿想寻个机会带上她自己酿的几坛梅花酿去京都拜会爷。”
朱雀缓声道:“我这般做,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爷。”
青衣男人就奇怪了,既然不是那头壮猪的亲戚,那他杀了那头壮猪也与这个人无关,那这个人一直追着他干嘛?这个人有力气没地方出吗?那也别来追他啊!!!
闻言,林知吾笑得更开怀了:“难得嫂夫人还挂记着爷,记得爷最喜梅花酿,也不枉爷当年那样助你二人了。放心吧!嫂夫人想拜会爷的事,我会一并禀告爷的。”
不过,虽说此时的林萧阳确是吸引人眼球的存在,但是此刻灯街上的百姓早已慌乱不堪、四处奔逃,到处都是惊惧的喊叫声与哀嚎痛呼声,压根就没人注意到这屋顶上的一切。
“混蛋!别跑!赔我的灯谜!赔我的灯会!!”见青衣男人用轻功跑掉了,林萧阳气得大喊。
衣抉纷飞间,青衣男人又是一个起落跃到了另一片屋顶上。
然,朱雀岂会不懂林知吾那未尽的话是何意?
跑在前面的身影在轻功上,显然比在后面追逐的那个手提一柄长剑的身影要强上一些,却也不是强了许多,因为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始终保持在五米左右。
皎洁的月色下,两个矫健的身影在灰色的屋顶上快速地跳跃追逐着。
闻言,朱雀笑了笑,温声道:“宓儿还不是和当年一个样儿。我在家时,她便悉心教导正儿功课。不在家时,她便帮我打理米行的生意,总之家里家外的都能帮忙。”
这种种的因果关联,作为父亲的朱雀岂会想不到?
“那可就要多谢了。”朱雀玩笑着朝林知吾拱了拱手。
朱雀也是个聪明人,见林知吾转移了话题,自然不会再去纠结之前的话题了。
同样的衣抉纷飞间,林萧阳亦是一个起落跃到了另一片屋顶上。
林知吾的这一声“嫂夫人”,无疑是他们几人在私底下才会喊的称呼。
“哟!身手不错啊!”见林萧阳如此轻松地就摆平了自己射出去的带有剧毒的银针,那个身穿青衣的男人邪邪地轻笑一声。
应该说,身为父亲,朱雀想得比任何人都周全。
什么也没想,林萧阳就这般重新提气,施展幻影踪朝着青衣男人跑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通敌叛国?忠心耿直的大哥怎么会通敌叛国?何况自九国建立以来,各国之间平和不犯,虽然偶尔会有些小摩擦,虽然大哥的确与邻国戍守边疆的将领有些交往,可那也不过是将臣之间的仰慕罢了,怎么能是通敌叛国呢?圣上当真是糊涂!糊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