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剩下”二字,就像一道闪电似的,让凡天眼前突然一亮。
任颖颖关注的是“剩下”的纸杯,而与任颖颖的关注点不同的是——
凡天关注的是剩下的“妥斯芬琳”。
据那位黄老教授说——
这种“妥斯芬琳”是一种液体状的药剂。
凡天虽然不是医学系的学生,但东海大学的实验室他还是去过的。
要将一种液体状的药剂涂抹在杯子上,肯定需要毛刷一类的东西。
实验室里,一般是不会有这种东西的。
因为在实验中,很少需要将药剂涂抹在器皿上。
所以凡天就冥思苦想:
钟文康在涂抹纸杯时,用的到底是什么工具呢?
如果用了毛刷之类的工具。那么使用过后,就会有药剂粘附在工具上。
这就会给破案留下线索。
那么,钟文康在涂抹之后,工具上“剩下”的药剂呢?
接着,凡天又想到:
像钟文康这种医学系的研究生,作案时肯定经过了深思熟虑。
所以为了不“剩下”药剂在工具上,他会尽量避免,使用实验室里原本就有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最直接好用的工具,就莫过于手指了。
用手指蘸着试剂,涂抹在杯壁上,然后用烘箱把纸杯烘干。
这种方法是最直接最干净的,根本不需要额外的工具。
唯一的缺点,就是钟文康的手指上会有药剂残留。
凡天当时只是突发奇想——
万一钟文康在涂抹药剂,烘干之后,急着回到餐厅,而忘了洗手的话——
那他的手指上应该还残留着“妥斯芬琳”。
万一这小子不讲卫生,上完洗手间也不洗手的话——
那他的手指上仍然会残留“妥斯芬琳”。
于是凡天准备碰碰运气。
他运起目力,看向了钟文康的手指。
他的视力是常人的五倍。
就相当于拿着五倍的放大镜,近距离地去观察钟文康的手指。
他居然真的发现——
钟文康右手食指的纹路,相对于其它几根手指的都要平滑一些。
而且还不止是指尖,整根手指,包括指背和指腹都是这样。
这就很明显了——
钟文康确实用这根手指蘸过什么液体,并且还没洗掉。
而且这种液体肯定不是普通的水。
于是,凡天终于想通了一切。
而此时,任颖颖正好又气又怒,给钟文康送上了一脚“撩阴腿”。
凡天就抢身上前,阻止了任颖颖。
然后,他就让钟文康去舔自己的食指。
只要钟文康舔过食指之后,发生了跟姜莲儿相同的中毒症状,事情就简单了。
钟文康立刻意识到了凡天的目的。
所以他不肯乖乖就范。
凡天就利用自己的点穴功夫——
不仅让钟文康张开了嘴巴,还把他自己的手指紧紧咬住了。
手指被咬破后出的血,正好将钟文康手指上的“妥斯芬琳”溶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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