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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峰瞬间化作死神,每开一枪必有人死亡,尤其是站在高处的家伙基本上已经清空了。
“操!”维巴戈帮小头目暗骂一声,完了,现在他只能逃命了,死了这么多人总部一定会杀了他的,赶紧回家收拾行李带家人往莫希科逃难才行。
想跑?林云咧咧嘴,杀的正爽着,哪能让他们跑路。
随手捡起死去混混的冲锋枪,陈峰将刚才用的手枪往富兰克林方向扔去。
“小富,动手!”
“好!”富兰克林也不是怕死之人,捡起手枪迅速寻找掩体往前突进。
冲锋枪的手感明显比手枪要好,射速更快,伤害更高,打的也更远。
突!突!突!突!
陈峰举起枪口快速开枪,然后变换方向,现场火光四射,不断有人死去。
眨眼间的功夫,维巴戈帮的成员已经死去超过七成。
这种收割方式让剩下的混混慌了,没有人不怕死,对面有个神枪手,开枪无影无踪,每枪比陨一条命,这谁顶得住。
其中一个或者的混混顶不住了,立马调头就跑。
哗!好像蝴蝶效应,剩余的混混也不再挣扎了,连忙窜逃离去。
小头目已经开车离开,距离陈峰有两百米左右了。
陈峰想了想没有追出去,并不是斩尽杀绝,他要是追出去富兰克林出意外了那就接受不了了。
现场一片狼藉,尸体躺满了整条街,站在路中央的陈峰显得可怖异常。
咕噜,拉玛艰难的咽了咽口水,我的天啊,这个华夏人之前他还骂过来着,太可怕了,我t底骂了怎样的存在啊。
陈峰回过头,眼神有些冰冷,拉玛哇的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都解决了,出来吧。”陈峰冷静的说道。
“嘿n,你真是我见过最猛的人!”富兰克林没有拉玛那么多心思,反而因为有陈峰这种吊炸天的朋友感到荣幸。
陈峰笑了笑,说道“骑上机车快点走,刚才枪声可能会引来警察。”
“噢谢特,差点忘了我们来的目的。”富兰克林猛的拍了一下额头,然后连忙将机车开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