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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铁一般的信念

在李宝真家院墙南面是一片空场,南侧是一条过道,北侧是“碾道”,有一个公用的碾子,周围人家碾米、轧玉米面都来这里推碾子。小过道里边,也就是在李家和朱家的西面,住的是开过杂货铺的老张家和经商开过大店铺的南陈家。

在李宝真家南边空场兼过道的南侧,是老朱家的宅院。老朱家位于林家胡同的西南角,临街是一层坐南朝北的倒房(前窗户在北面),院里还有一层正房,也是砖瓦房。日伪时期这里曾是日本顾问的住宅,土改后分给卖豆腐脑的朱家老哥俩。朱家老大未娶妻,与胞弟朱老四一起过,他们本来在西北隅租房居住(与西北隅的朱老三也是同胞兄弟,西北隅的朱老二、老七、老八、老九是同胞兄弟,他们朱家弟兄都是一爷之孙),土改中就要了林家胡同南口这层房。朱家哥俩的岁数与孟宪增差不多,我母亲称他们为大叔、四叔,我称他们为大爷、四爷。朱四爷的长子朱宝华、女儿都比我大,次子朱宝生与我同龄,三子朱宝和比我还小几岁。只是朱家院墙门口不在林家胡同内,而是在东西走向的大胡同(也就是现在的白塔寺街)上,门朝南开,从门口说就不算林家胡的住户了。

老朱家西北面的老张家是一层五间比较低矮的砖瓦房,土改后张家老掌柜的已经故去,杂货铺也不开了,只靠土地为生。长子张泽大学毕业在北京工作,家里只有次子张顺、三子张千和母亲一起生活。张顺张千的年龄和我老叔孟庆雨(1年生)上下差不多。我称张顺、张千为二叔、三叔,称他们母亲为大奶奶。因为张家的门口正对着小过道,也要从林家胡同进出,所以应该算林家胡同的住户。

在张家的南面、老朱家的西院是南陈家,这是个两进三层的深宅大院,三层正房都是足五间的砖瓦房,每两层房中间还各有东西厢房,都是三间的砖瓦房。南陈家的前门也是正门在白塔寺街上,后面的院里也有个后门朝东开,与北院的老张家的门口相邻,也就是说林家胡同的小过道在里面又向南拐了个弯,与南陈家的后门也相通,但是南陈家院里的人除了到邻家胡同的人家串门外,很少走这条小过道,所以,不应算是林家胡同的住户。据说以前南陈家的老掌柜的在世时曾经开过几个大店铺,比较阔气,才盖下这处深宅大院。后来三个儿子,六个孙子分家单过,到日伪时期就败落了,蓟县城里的店铺都没有了。解放前夕,南陈家的老大(不知名子)夫妻二人在外地开店铺做买卖,大概是因资不抵债,把儿子陈德仁(1年生)托付给二弟陈维新,夫妻二人双双上吊自杀。陈维新把大哥的遗孤抱回蓟县家里抚养。陈维新那时在北京的店铺里当账房先生(会计),母亲和妻儿在家种地,他的长子陈德光与我同龄,他妻子也与我母亲年龄相仿,只是辈分高,我称陈德光的母亲为“二奶奶”,称他祖母为“老太太”。他们家住在南陈家大院的中间那层正房里。南陈家的老三是陈维成,我称他们夫妇为“三爷”“三奶奶”,他们的长女陈秀圆比我还要小几岁。他们住在陈德光家前院的西厢房里。南陈家的老四没见过,不知是在外地还是去世了。老五陈维周在家务农,我称他们夫妇为“五爷”“五奶奶”,老六陈维宇在县政府上班(从财政局退休),妻子在家务农,我称他们夫妇为“六爷”“六奶奶”。据说老五老六是亲哥俩,他们分别住在陈德光家前院临街的倒房和东厢房里,他们家的孩子都比我小,不知叫什么名字。也不知什么原因(南陈家并不是地主富农成分,可能是中农成分),南陈家后面那层五间正房和三间西厢房,在二次土改中分给了李坤家(也可能这个院子是陈家老大的,和城内其他随顽军西逃北京的非剥削阶级家庭一样,留下的房子和土地在二次土改中视为无主财产分给穷苦人家了)。

李坤本来在南城根住茅草房,后来搬到南陈家后院,比陈家弟兄的住房还宽敞了许多。李坤有三个儿子,长子李世义比我大两三岁,次子李世存与我同龄,三子李丗奇比我小两岁。李坤在李家排行最末,我要称李坤夫妇为“老爷”“老奶奶”,称李世义弟兄为“叔叔”。李坤是“扛大个”的(搬运工人),公私合营后在搬运工会上班,家里也是农业户。李坤家往南可以穿过陈家的堂屋到白塔寺街,往东可以走林家胡同。所以李家可以算半个林家胡同的住户。

林家胡同没有公用的水井,因为这里的水脉都是苦水,孟家菜园和成家菜园的井水都是苦涩的,只能洗涮,不能饮用和做饭。甜水井都在别的胡同,北面的住户要去南四眼井挑水,南面的住户要去老宋家院外的大井(现在的工业局院内)去挑水。

1年夏末秋初,当时正是大跃进和吃集体大食堂的年代,蓟县人民医院要扩建,就把林家胡同路东的一户及路西从李宝真家以北的孟家、成家共户人家的房屋和宅院全部拆迁了。同时还占了孟家已经入社的园田和位于孟家园田北面,成德才和成兰甫家西面的老潘家的园子的一部分。老潘家的门口在南四眼井胡同内。他家也有大菜园子,东半部的南面是孟家菜园,西半部的南面是塔东胡同老钱家的菜园子。这次县医院以孟家菜园的西墙为界,南面到林家胡同通往南陈家和张顺家的小过道和张家后院墙,北面到四眼井胡同。扩建后,林家胡同的南段还保留了二三十米长的为张顺、李坤两家所独享的“死胡同”(蓟县人称只有一个出口的胡同为“死胡同”),胡同的北面是县医院,东面是编织社和手工业局。到了1年以后,林家胡同南端的张家、李家、和白塔寺街上的朱家、南陈家,以及塔东胡同路东的几户老钱家,南四眼井胡同里路南的老潘家,老周家,路北的老任家等先后都搬迁了。这样从塔东胡同以东,白塔寺街以北,南四眼井胡同以南的一片民宅和园田菜地,就全部消失了。

与现在的拆迁不同的是,我们林家胡同最早拆迁的户人家,正赶上刮“共产风”,村里不给房基地(那时城墙里边就有许多菜园子,可以当房基地,1年后这些菜园子都变成了新的房基地),不许建新房,只给拆迁费,可以用拆迁费购买旧房。那时的拆迁工作很好做,老百姓也听话,没有人敢和政府讨价还价。因为在旧社会,日伪政府和国民党政府要“征用”民宅,都是不给任何报酬的。共产党政府不白占老百姓的房子,还给拆迁补偿费,老年人们就很知足了。

我们这些拆迁户,都是在西南隅之外买的房。

成德才家在西北隅买了半层(两间半)正房(草房),半个宅院;成兰甫家在东南隅村买了半层(两间半)正房(草房),半个宅院;成兰贵家在西七园村买了三间正房(小瓦房),一个独院;李宝真家在东南隅村买了三间正房(小瓦房),一个独院;我二叔孟庆华家在东北隅东大街路北买了三间西厢房(砖瓦房),半个小院;我二爷和我老婶在东南隅成兰甫家新买的宅子后院,买了两间半正房(小瓦房),一间半小棚子,半个宅院;我家在西北隅钱家胡同买了半层瓦房(两间),半个宅院。

这次拆迁是蓟县城里第一次大规模的拆迁,总的看是老百姓吃亏了,各家的住房面积没有增加,有的反而减少,宅院面积普遍减少了。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人们也没有表示反对的,只能认命而已。这样一来,我们钱家胡同的这几家老邻居、老乡亲就分散到三四个村子里去了,虽然大部分人还在城里,可是见面的机会也不是很多了。比我年纪大的我还能认识,后来在街上见面也打招呼,那些比我小的孩子长大以后,走对面我也不认识了。

林家胡同北侧正对着的一条小胡同,叫星星石胡同(据说是因胡同口从天上落下块陨石而得名),这条胡同的南口胡同南口正对着林家胡同北口。星星石胡同比较窄,可以走马车走不了汽车。我小时候,星星石胡同的南半部只在路东有一户人家,就是杨永富家。他家的南墙外是四眼井胡同,东院是刘家老店和南大街路西的其他店铺宅院。杨家的房子不多,菜园子很大。路西是县商业局和供销社的大院墙。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杨永富家的大菜园子又被商业部门扩建占去了一大半,星星石胡同的南半部就容纳在商业局大院里了。杨家只在自家大院的南侧——四眼井胡同路北的位置,剩下两层房的宅院,现在杨永富的儿子杨俊亭和杨俊青家还住在这里(梅花楼与鼓楼广场的南侧古建筑式的楼房之间那两家店面式小楼房)。星星石胡同的北半部有一眼公用水井,这里住着麻、宋、方、蒋等几姓人家,其中姓麻的是大姓,有好几户。北面有两个出口,都在西大街上,东面一个出口,位置在西大街现在的鑫龙商城西面的公共厕所处。西面那个出口有个弯绕过老麻家连通老爷庙对面的小空场(曾经是老爷庙的戏台),胡同口的对面是老爷庙的山门(现在的旅游局临街办公楼处)。1年西大街改造中,麻宋方蒋等人家全部搬迁,这两个胡同口也消失了。

不过,星星石胡同的拆迁户与林家胡同的拆迁户,虽然同是西南隅村社员,拆迁的政策和待遇差别是很大的。

杨家大院被县商业局扩建占地时,老城墙外面还没有形成西南隅新的住宅区,所以就给他家留下一块宅基地,使杨家用拆迁费盖了新房。西大街改造时,城内四个隅村民的住宅区已经扩大到老城墙外边,所以,拆迁户都在城墙外给的新房基地,各家用拆迁费盖起了新房子,他们都没有脱离西南隅村。因为,后来的拆迁政策宽松了,老百姓可以和政府讨价还价了。向我们家用四间房的拆迁费和卖旧房料钱加起来才买两间房的现象,再也没有了。因为拆迁而减少房屋面积,降低居住质量的事老百姓不干了,给钱少了他们不走。不过,政府的拆迁工作也不像过去那么容易做了。

现在,西南隅的林家胡同和星星石胡同,早已踪迹全无,只能成为老人们的回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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